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汽車行業的發展,近年來汽車數量快速增加,車輛清洗行業規模越來越大。但部分洗車店私自開鑿水井,利用地下水進行洗車作業,沒有配備應有的循環水設備,將洗車廢水直接排入管網。近期央視《財經調查》對洗車店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報道,洗車店在追求利益最大化過程中,不惜違法違規,嚴重破壞了水資源和生態環境。
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部分洗車場在洗車過程中的違規行為,主要會造成以下問題。一是浪費水資源。根據車輛清洗方式、場所及車輛臟污程度,洗車所需的水量會有所差異。一個普通的洗車店若使用高壓水槍進行清洗,以每天清洗30輛車計算,每天的用水量在3000—6000升之間,如果不進行有效的污水處理和回用,將造成水資源浪費。二是污染水環境。車輛清洗廢水含有洗滌劑、清潔劑、油污等,如果直接排放到河流、湖泊或地下水中,會污染水體,影響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繁殖,破壞水生態平衡。同時,油污會堵塞土壤空隙,影響植物生長。三是影響城市環境。車輛清洗廢水如果隨意排放到城市道路上,會造成路面濕滑,影響城市的環境衛生,給行人帶來不便,這是群眾舉報投訴的主要原因。
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一方面是廢水處理成本高,建設和運營污水處理設施實現車輛清洗廢水回用,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對洗車店來說,將增加經營成本。另一方面是監管不到位,對存在未經批準擅自取水、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等違法行為的洗車店,懲處力度不大,造成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情況。
有關監管規定及建議
對車輛清洗廢水的監管主要涉及取水、排水、節水3個方面,目前均有對應的監管措施。
取水方面,車輛清洗若直接取用地下水,就應遵守取水的規定要求。根據《水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直接從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并繳納水資源費,取得取水權。《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詳細規范了取水的申請和受理、審查和決定。《地下水管理條例》規定在公共供水管網覆蓋或者通過替代水源已經解決供水需求的區域,嚴禁開采地下水。水利部、自然資源部于2023年6月印發《地下水保護利用管理辦法》,在地下水調查與規劃、節約與保護、超采治理、監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進一步細化、實化的要求,還對工作監管職責進行了明確劃分。
排水方面,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明確了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申請與審查、管理和監督的具體要求。《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節水方面,《水法》《地下水管理條例》等均對水資源的節約使用進行了規定。另外,2015年7月1日實施的《洗車場所節水技術規范》要求,洗車場所應配套建設污水收集與處理裝置,確保處理后的水質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要求,實現水的循環利用,洗車用水的重復利用率應大于80%。
鑒于以上監管規定,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在加強監管方面,水利、自然資源部門應強化對洗車店取水的監管,依法查處未經批準擅自取水或未依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取水等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水資源。城管、水務部門要加強排水監管,對洗車店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若洗車店向水體排放、傾倒廢棄物,生態環境部門應依法予以查處。建議開展部門聯合執法,制作綜合執法檢查清單,實現“進一門、查多事”。同時通過市民服務熱線、新聞媒體等多種渠道,收集整理車輛清洗行業問題線索,進行全面分析、歸類,分類精準施策,提高監管效能。另外,建議參照《上海市機動車清洗保潔管理暫行規定》,盡快制訂車輛清洗行業管理辦法。
在加強廢水處理方面,首先,要合理規劃車輛清洗廢水處理設施的布局,確保處理設施能夠滿足區域內洗車行業的需求。可以考慮建立集中洗車場,配備完善的污水處理設施,實現洗車污水的集中處理和回用,提高污水處理效率,降低洗車店的運營成本。其次,政府部門應加強指導,根據廢水水質和排放標準,指導洗車店選擇合適的處理工藝,采用科學的污水處理技術,對洗車廢水進行處理后回收利用。政府可以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資金補貼,幫助洗車店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第三,在設施建設和運行過程中,要切實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合理利用資源,降低能耗。建立健全洗車店廢水處理設施監管和維護制度,定期對處理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此外,還需加強對機動車車主的宣教,引導選擇無水洗車、微水洗車等環保型洗車方式,減少污水排放。同時,注重對洗車店經營業主的宣教,促使其合法規范經營。
作者單位:山東省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西海岸新區分局
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