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召開《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解讀新聞發布會。作為湖南省水污染防治領域一部總綱性的地方性法規,該《條例》將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對提升依法治污能力水平,持續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推動美麗湖南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卿曉英解讀《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相關情況,湖南省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谷本華、湖南省生態環境廳一級巡視員劉翔出席并回答記者提問,發布會由省生態環境廳二級巡視員彭石序主持。

為了更好地保護和改善湖南省的水生態環境,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健康,該《條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

卿曉英介紹,《條例》共38條,適用于湖南省行政區域內的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山塘等地表水體以及地下水體的污染防治。針對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機制,《條例》提出五個明確,進一步豐富治水管水政策措施。具體來看,明確建立流域規劃制定落實制度。以流域、區域為統籌,省、市、縣三級制定并落實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明確建立空間管控制度。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加強開發建設行為管控,優化化工園區(項目)、尾礦庫布局;明確建立總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組織確定各設區的市(自治州)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并督促落實;明確建立健全入河湖排污口監督管理制度。在入河湖排污口設置審批、監督管理、責任主體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明確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在建立健全重點流域、重點區域水污染防治協作機制的同時,要求建立完善多種形式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在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條例》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和保護,統籌“三水共治”,注重整體推進、重點突破。強化水污染治理。針對湖南省實際,重點明確、細化了總磷污染防治、工業企業(園區)污染防治、重金屬污染防控、礦井涌水(尾礦庫)污染治理、醫療機構污水處理、城鄉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轉運站(填埋場)污染防治、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水產養殖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船舶(港口、碼頭)污染防治、黑臭水體治理等12項重點工作,并要求強化枯水期、汛期污染防治;強化水資源保障。要求加強河湖生態流量、水位保障,加強水電站生態流量管控;強化水生態修復。要求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水源涵養林、沿河沿湖植被緩沖帶和隔離帶等生態環境治理與保護工程,加強洞庭湖濕地蘆葦生態收割和科學利用。強化河道采砂管理、河道保潔。

谷本華表示,《條例》總體內容全面、體系周密、層次清晰。一是堅持系統治理,突出綜合性。按照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要求,更加注重生態系統整體性和流域系統性,堅持系統治理、綜合施策;二是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針對性。針對中央交辦、群眾關注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認真梳理,深入分析,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措施;三是堅持齊抓共管,突出協同性。注重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健全協調聯動機制,推動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齊抓共管工作格局;四是堅持守正創新,突出實效性。遵循客觀規律,借鑒省內外先進經驗,不斷深化改革開放,著力提升治理效能。

劉翔表示,下階段,湖南將出臺《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監督管理體系;推進入河排污口監測監管體系建設,借助高新技術手段加強入河排污口監測、監督檢查,為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全面推進美麗河湖建設作出新貢獻。
來源: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