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登湖是德國最大的淡水湖,也是周邊地區居民重要的飲用水源地。1969年夏天,大量未處理的工業廢水直接排入博登湖,導致湖中磷含量嚴重超標,隨之產生富營養化問題,深達3米的湖水全部呈現紅褐色,魚類大量死亡,居民飲水困難,給當地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帶來嚴重影響,該事件被稱為“德國博登湖變色事件”。1972年,德國政府認定博登湖為“嚴重污染”,引發全球關注。
工業廢水排放引發的湖泊污染 博登湖,又名康斯坦茨湖,面積超530平方公里,庫容量超48立方公里,最大水深254米,是萊茵河上游的天然儲水庫,同時有利于抵御干旱或洪澇災害風險、補充地下水資源,供給當地450萬居民約1800萬立方米的飲用水資源。20世紀50年代,隨著德國工業的快速發展,由于污水處理設施缺乏,大量未經處理的工業廢水直接排放湖中,湖泊生態系統遭到嚴重破壞。同時,隨著農藥和化肥的過度使用,這些化學污染物也隨之排放至湖中,導致湖水中磷含量過高。此外,博登湖屬于深水湖泊,存在水體溫躍層且污染物滯留時間長,湖水中氮、磷等營養物含量不斷積累,使得藻類和浮游植物等過度生長,致使出現富營養化問題并日益惡化,嚴重威脅居民飲用水安全。70年代,污染進一步加劇。據德國統計數據報道,1971年排入湖水的磷含量高達1341噸,1979年湖水中磷含量達到峰值87mg/m
博登湖變色事件影響 隨著博登湖富營養化問題加劇,水生態遭到嚴重破壞,嚴重威脅居民飲水安全和經濟發展。德國為了改善湖泊污染,保護生物多樣性,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經過幾十年的綜合治理,博登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水質逐年提高,生物多樣性顯著提升,水生態環境明顯改善,保障了居民的飲水安全。
實施博登湖污染的綜合治理措施。首先,為控制污染物入湖,全面控制點源、面源污染。一方面,德國通過興建污水處理廠、建造蓄水池和雨水泵站、改善下水管網,減少通過工業、農業和生活污水等通過排污和地表徑流直接排入湖中。據統計,博登湖周邊的污水處理率從1972年的25%提高至1997年的93%。另一方面,禁用含磷洗滌劑、減少農藥和化肥的使用,湖水中的磷含量從1979年87mg/m
從法律和技術層面進行多方面湖泊治理。在法律層面,德國政府和當地政府在不同階段制定實施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一是1967年制定《博登湖保持清潔指令》并持續修訂。其中,對污水處理的具體要求和技術指導作出規定。二是1972年制定了《聯邦污染控制法案》,要求加強水污染控制。三是為協調博登湖污染的跨國治理,2000年歐盟出臺《水框架指令》。之后,《聯邦水法修正案》《地表水條例》《聯邦廢水收費法》《聯邦化學物質法》等相繼出臺。同時,在技術層面,設立水質監測的專門機構。例如,巴符州設有環境州立研究所,定期監測和管理博登湖的水質,每年撰寫一份報告,并向公眾公開水質數據。
多主體共同參與博登湖污染治理。一方面,在政府管理方面,博登湖采取流域統一管理的理念,由德國、奧地利和瑞士三國共同管理。首先,在博登湖經濟利益上達成一致,如湖岸使用、船舶航運、水體保護等方面。其次,各國政府和地方政府聯合組建博登湖研究小組,制定了《管理規劃和措施項目的國際協定》和《監控監管國際協定》。另一方面,在企業和公眾治理方面,建立起以民主協調制定的企業管理規劃和以信息透明為基礎的公眾參與。首先,建立了主要的合作機制,包括博登湖國際水體保護委員會、博登湖—萊茵水廠工作聯合和博登湖國際大會,這些機構在保護國際水質標準、水資源管理和博登湖地區的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其次,公眾通過湖泊治理交流、建議和實際戶外活動等方式參與到博登湖的治理和保護中,促進治理的民主化和社會化。
博登湖變色事件的深刻啟示 湖泊是水資源的重要載體,在保障供水、防洪抗旱和維護生態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回顧博登湖的污染和治理經驗,對于我國深入推進湖泊生態環境保護治理仍具有借鑒意義。
統籌推進湖泊生態系統協同治理。推動湖泊生態系統治理,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的協同治理,需要按照生態系統的系統性和內在規律,持續改善湖泊環境質量。一是科學統籌水污染治理、水資源分配和水生態修復問題,加快補齊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從源頭控制點源、面源等污染,提升湖泊生態系統的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二是堅持節水優先、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加強湖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間的協調聯動,形成各部門協同治理合力。三是處理好湖泊生態保護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關系,科學劃定湖泊管理保護范圍,實施分區分類管控,嚴格落實管控制度。同時,挖掘湖泊資源稟賦,促進產業綠色轉型,充分發揮湖泊治理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
運用法治力量提升湖泊治理保護成效。依法開展湖泊治理保護是維護湖泊生態系統健康的重要保障,也是完善湖泊保護治理體制機制法治的重要路徑。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建立湖泊流域跨區域、跨部門聯動聯合機制,強化湖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保障湖泊安全。二是堅持政府作為和市場機制有效結合,探索湖泊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生態保護補償和生態產權交易機制,完善湖泊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三是深化現代遙感和大數據等數字技術應用,完善湖泊在線全面感知和動態監管,搭建信息共享的可持續湖泊治理預警平臺,實現湖泊生態安全風險的主動防控,提升湖泊治理的數字化、智能化和網絡化水平。
宣傳引導公眾參與湖泊治理保護工作。湖泊生態系統治理保護,離不開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參與和支持。一方面,從政府角度出發,在開展湖泊治理保護工作的同時,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治湖、護湖工作的意識和責任感,認識湖泊治理的復雜性和長期性,積極參與湖泊治理和監督。另一方面,從湖泊治理歷程出發,大力倡導節約資源、綠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消費方式,積極參與湖泊治理,為保護湖泊生態環境貢獻個人力量。(李林云)
來源:學習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