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安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經江西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批準通過,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的頒布施行,將為推進我市海綿城市的規劃、建設、管理和水生態安全起到規范保障作用。
海綿城市建設就是讓城市能夠像海綿一樣,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通過吸、蓄、滲、凈等措施,提升城市生態系統功能和解決城市內澇問題。吉安市海綿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吉安市年均降雨量較大,特別是近幾年強降雨頻發,城區時常有內澇情況發生,從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角度來看,需要通過立法規范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行為,確保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有法可依。
自2016年入選省級海綿城市試點以來,我市轉變城市發展觀念,以關注人民群眾迫切需要為推動力,聚焦“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的發展目標,全面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保護河流、湖泊、洼地、塘堰、灘涂等自然蓄滯空間,著力打造生態宜居、山水相映、人水和諧的吉安海綿新樣板。2022年正式啟動海綿城市立法調研,2023年正式列入立法工作計劃,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組織起草制訂,經過調研、起草、一審、征求意見、反復修改,在廣泛吸納各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最終形成《吉安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辦法(草案)》。
截至目前,我市中心城區實施的海綿城市項目261個,已建成并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的面積約32.18平方公里,占建成區面積的46.38%,城市防洪排澇能力及水體環境有效提升,歷史內澇點基本得到緩解,黑臭水體全面消除。
來源:井岡山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