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序指導推進鄂爾多斯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修復城市水生態,改善城市水環境,提高城市水安全,節約利用水資源,有效控制雨水徑流,構建自凈自滲、蓄泄得當、排用結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環系統,為促進城市生態文明建設和城鎮化健康發展提供重要支撐,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鄂爾多斯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意見》。
《意見》計劃到2022年,編制完成鄂爾多斯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中心城區建立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庫,并開展相應建設管理工作。2025年,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全面貫穿于城市規劃建設中,海綿城市建設管控制度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達標面積達到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要求。到2030年,形成完善的源頭減量、管網排放、蓄排并舉、超標應急的城市內澇防治體系,水環境持續向好,生態空間得到有效保護的同時得以充分利用,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
《意見》要求,一是強化規劃引領和項目管控。科學修編《鄂爾多斯市中心城區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合理確定鄂爾多斯市海綿城市建設的具體指標、實施策略和重點實施區域。嚴格實施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統一相關規劃的實施管理。二是分類推進海綿型城鎮建設。東勝區、康巴什區和伊金霍洛旗阿鎮要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目標要求、技術方法系統納入新建區域的具體規劃和工程實踐中。對城市舊城區,尤其是東勝區和伊金霍洛旗阿鎮,以解決城市內澇、雨水收集利用、合流制溢流污染、水環境提升等為重點突破口,因地制宜采取合理的海綿城市措施,逐步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質有提升的目標。其他各旗,參照中心城區做法,做好海綿型縣城和小城鎮建設。三是積極推進重點項目建設。推進海綿型公園綠地建設和自然修復,推行雨水花園、下凹式綠地、人工濕地、植草溝等措施,加強對城市坑塘、河湖、濕地等水體自然形態的保護和恢復。推進海綿型道路與廣場建設,新建綠化帶應因地制宜地采用下凹式綠地、植草溝等,減緩雨水徑流;城市廣場因地制宜選用透水鋪裝,推行道路與廣場雨水的收集、凈化和利用,減輕對市政排水系統的壓力。推進海綿型公共建筑和小區建設。新建建筑與住宅小區要按照海綿城市的要求規劃建設雨水控制系統。
來源:鄂爾多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