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保護法草案12月20日首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未來將有法可依。
我國第二大河流黃河,全長5464公里,是連接青藏高原、黃土高原、華北平原的重要生態廊道。黃河孕育了古老而偉大的中華文明,被稱為中華民族的“母親河”。但同時,它也是全世界治理難度最大的河流之一。
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所長 黃河保護法特約咨詢專家 秦天寶:黃河流域的水土流失、水少沙多和水沙關系不協調產生了不同于其他河流的河道泥沙淤積,下游防洪、河道利用和水資源開發困難等黃河特有的突出問題,并對生態環境和沿黃區域的社會經濟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 程立峰:現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缺少對黃河流域的特別規定,難以滿足黃河流域系統保護、整體保護、協同保護的特殊要求。所以,黃河保護法的立法十分必要、十分迫切。
總臺央視記者 吳瑋:保護黃河是事關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千秋大計。《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草案)》首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草案共11章105條,來,我帶您一起敲黑板,劃重點!
黃河保護究竟誰來負責
草案明確規定,要落實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落實的工作機制要求。
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所長 黃河保護法特約咨詢專家 秦天寶:草案最大的一個亮點就是要確立協調機制,因為黃河的問題涉及到水環境、水生態、水資源的利用方面,所以任何一個單個的部門其實都不足以解決黃河全流域的、全領域的問題。
草案健全了生態保護與修復制度。根據黃河不同區域生態保護修復要求,規定了生態修復規劃、水土流失總量控制、重點水域禁漁期等制度措施。
草案規定了水資源強制性約束控制指標、水資源統一調度、取水許可限批、用水定額、行業節水等制度措施。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 研究員 常紀文:和長江流域相比,黃河流域最大的一個不足就是缺水,因此黃河保護法草案建立了最嚴格的節水的制度。
完善水沙調控與防洪安全制度
草案緊緊抓住水沙關系調節這個“牛鼻子”,要求建立水沙調控和防洪體系、開展水沙調控和防洪工程建設,明確了水沙調度、防洪防凌調度、灘區防洪管理、河道綜合治理等制度措施。
針對黃河流域污染嚴重的突出問題,草案規定了黃河流域水環境質量標準、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流域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口監管等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