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規劃的通知發改地區〔2021〕1745號
河南省、湖北省、陜西省人民政府:
《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劃》實施,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把確保“一泓清水永續北上”放在壓倒性位置,統籌推進污染治理、生態保護修復和高質量發展,加大水源涵養能力提升、水環境綜合治理、水生態系統修復、水土保持工作力度,防范化解生態環境風險隱患,提高綠色低碳發展水平,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好局、起好步奠定堅實的水安全基礎。
二、通過實施《規劃》,到2025年,丹江口水庫水質穩定達到供水要求,水源區富營養化演變進程得到控制,水環境質量穩中向好,水生態系統功能基本恢復,水源涵養能力進一步提升,生物多樣性進一步提高,水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監測預警與應急能力滿足調水長期安全運行要求,區域綠色高質量發展格局初步形成。
三、河南、湖北、陜西三省人民政府是《規劃》實施的責任主體,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方案,納入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逐級分解落實規劃目標和各項任務,確保規劃有效實施。重慶、四川、甘肅三省(市)人民政府要認真落實《規劃》要求,做好本省(市)丹江口水源區范圍內的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和指導,充分發揮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部際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協調解決水源區保護治理中的重大問題事項,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據部門職責,加大政策、資金、體制機制等方面支持引導力度,有效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
附件: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