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沈陽市城市排水設施管理辦法》等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沈陽市人民政府令
(第89號)
《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沈陽市城市排水設施管理辦法〉等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業經2021年9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長 王新偉
2021年9月16日
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沈陽市城市排水設施管理辦法》等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2021年9月16日沈陽市人民政府令第89號公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經市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務會議決定,廢止下列政府規章:
1.《沈陽市城市排水設施管理辦法》
(1993年6月22日沈陽市人民政府沈政發〔1993〕25號公布)
2.《沈陽市飲食娛樂服務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1998年4月13日沈陽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公布 根據2012年6月25日沈陽市人民政府令第35號《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沈陽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實施辦法〉等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
3.《沈陽市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管理辦法》
(2001年12月30日沈陽市人民政府令第10號公布)
4.《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沈陽市城鎮從業人員養老保險規定〉第八條的決定》
(2004年6月26日沈陽市人民政府令第37號公布)
5.《沈陽市公眾參與環境保護辦法》
(2005年11月16日沈陽市人民政府令第42號公布)
6.《沈陽市建筑節能新型墻體材料應用管理辦法》
(2005年12月15日沈陽市人民政府令第49號公布)
7.《沈陽市聲像檔案管理規定》
(2006年8月21日沈陽市人民政府令第63號公布)
8.《沈陽市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辦法》
(2008年6月30日沈陽市人民政府令第4號公布 根據2012年6月25日沈陽市人民政府令第35號《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沈陽市保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