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近日發布“四川省總河長1號令”,將《2021年四川省全面深化河湖長制工作要點》首次以總河長令形式發布,全面部署2021年度河湖長制工作。
《工作要點》強調,聚焦管好盛水的“盆”和盆中的“水”,以能力建設為抓手,以河湖管理保護示范縣為引領,縱深開展“清河護岸凈水保水”四項行動,促進實現防洪保安全、優質水資源、健康水生態、宜居水環境、先進水文化相統一的河湖治理保護目標,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工作要點》圍繞河湖長制“六大任務”,提出年度主要目標,明確開展河流湖庫健康評價、河湖管理保護示范縣建設等24項具體工作任務和夯實河湖長制基礎、強化依法治理、加大審計監督力度等7項保障措施,確保全省河湖面貌和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工作要點》明確2021年度我省河湖長制“5+9”重點工作。“5”,即水利部門牽頭的水資源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河湖“清四亂”、水土保持、小水電清理及生態流量監管等5個方面的工作任務;“9”,即生態環境部門牽頭的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監管、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的沿岸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黑臭水體治理,交通運輸部門牽頭的港口碼頭污染防治,農業農村部門牽頭的長江流域禁捕禁漁,自然資源部門牽頭的水源涵養區管理保護,林草部門牽頭的河道岸線及沿江森林或濕地保護等9個方面的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