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近日審議通過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灤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和管理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決定》的出臺填補了河北省流域管理領域法制建設空白。
加強灤河水資源保護,助力“兩區”建設
“灤河上中游是京津冀水源涵養區和生態環境支撐區,中下游分布著潘家口、大黑汀、桃林口水庫等大型蓄水工程,為流域內的重點城市提供生產生活生態用水,并跨流域向天津市供水。”河北省人大常委會農工委副主任馬桂旺介紹說,加強灤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和管理,對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助力首都水源涵養功能區和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建設至關重要。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流域內水資源供需矛盾凸顯、空間分布不均、生態水量不足、農業面源污染、水土流失嚴重等問題日益突出;同時,流域內管理體制不順、職能交叉,流域管理職能相對弱化,亟須通過法治化手段協調解決。
治水先治污,治污須從嚴。
《決定》第十七條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實際,按照嚴于國家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灤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快建設和完善城鄉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流域臨水村落實施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處理,有條件的村鎮應當將生活污水接入城鎮污水管網,其他村落因地制宜建設小型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或者集中收集后轉運就近污水處理廠處理,防止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河道。指導農民推廣應用化肥減量增效、農藥減量控害技術,減少農膜使用量,防止農業面源污染。統籌流域內農牧業生產需要,依法劃定規模化畜禽養殖禁養區,畜禽養殖應當采取相應措施,防止污染水環境。潘家口、大黑汀、桃林口水庫等重要水源地禁止網箱、圍網養魚。
創新獎懲機制,實現流域共建共治共享
考慮到灤河流域地跨3省(自治區)且為天津市供水的實際,《決定》明確規定,由省人民政府灤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和管理議事協調機構,負責協調指導本省灤河流域內水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強化了灤河流域保護和治理的區域管理職能。
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決定》提出,省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考慮流域水資源保護和管理的整體性、系統性和協同性,推動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化、多元化、可持續的生態補償機制。鼓勵上下游市縣人民政府達成水量保障和水質改善協議,建立保護責任共擔、流域環境共治、生態效益共享機制。省財政應當加大對上游水源保護區轉移支付力度,補助資金優先用于水源區的水資源保護。支持開展流域水權交易、排污權交易和異地開發等市場化補償,鼓勵上下游開展對口協作、產業轉移、人才培訓、技術指導、共建生態園區等合作。
建立聯合監管機制。《決定》第二十二條規定,流域內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聯合監管機制,推進全流域監測數據互聯互通、共享共用,加強流域突發水安全事件預測預警、應急處置聯動。建立健全水利、公安、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等部門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督查督辦等機制,對問題突出區域開展專項執法和集中整治。
此外,《決定》還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流域水資源督察和責任追究制度,將水資源節約保護、開發利用和污染防治的主要指標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政府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強化對流域水資源保護和管理的監督考核。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應當采取聽取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代表視察、專題調研等多種方式,對灤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和管理工作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