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行動方案》日前出臺。記者今天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我省把農村地區房前屋后河塘溝渠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黑臭水體全部列為治理對象,3年內將基本完成現有1398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程。
省生態環境廳一級巡視員葛為硯介紹,截至2020年底,共發現農村黑臭水體1398處,其中河7處、塘839處、溝渠552處。為推進我省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解決農村突出水環境問題,加快建設美麗宜居鄉村,《行動方案》規定,全省所有行政村內村民主要集聚區向外延伸1000米區域內的黑臭水體,以及村民反映強烈的黑臭水體都在治理之列。
3年內,我省將基本完成現有1398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程。其中工業污水類42處、位于南四湖流域的629處、其他群眾反映強烈的727處。具體治理時間安排為:2021年完成500處,2022年完成500處,2023年完成剩余的398處。
農村黑臭水體治理采用“競爭上崗”方式進行試點。2021年至2023年,每年通過競爭性評審篩選6個代表性較強、治理任務較重、積極性較高的縣(市、區)分批開展治理試點。同時,建立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成效評估制度,納入省對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范疇。將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納入河湖長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