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江鎮涉水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暫行辦法》近日出臺,設立100萬元有獎舉報基金,鼓勵群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充分發揮公眾監督的作用,嚴厲打擊涉水環境違法行為。
河暢、水清、堤固、岸綠、景美,黃江近年來實施多項舉措力爭還民一河碧水。為了發揮群眾的力量,黃江鎮生態環境分局出臺了《黃江鎮涉水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暫行辦法》,方法明確了群眾可舉報的涉水環境違法行為,并根據不同類型的舉報劃分了獎勵標注,其中最高獎勵為10萬元。
有獎舉報由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黃江分局統一受理和解釋,舉報人可通過電子郵件、來信、來訪進行舉報。黃江生態環境分局受理舉報后,對有獎舉報內容和信息按不同違法主體分別進行登記立案,并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手機短信的方式發送是否受理的回執。調查工作原則上在60日內完成,因案情復雜或客觀原因不能完成調查的可以延遲,并最多可延遲30日。
上述辦法自今年11月20日起施行,截至12月11日,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黃江生態環境分局共收到12條舉報線索,目前組織調查核實9條(其中8條已查實,1條早期已查處),1條要求舉報人提供更詳細信息,需要一步調查取證2宗,已確定涉嫌污染環境犯罪4宗。初步預計發放獎金超過30萬元,黃江分局將以保密的方式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