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湖州市率先發布實施了《污水零直排建設與管理規范》市級地方標準,從基本要求、日常管理、評價驗收等方面,全方位系統指導規范污水零直排建設,為污水零直排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助推水環境治理治本治源。
“‘污水零直排’就是對生產、生活和經營活動產生的污水,實行截污納管、統一收集,經處理達標后才能排放到外環境,做到‘晴天不排水,雨天無污水’。”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環境政策與標準所徐志榮博士說,湖州在全省率先發布實施這一地方標準,具有很強操作性,為湖州的污水零直排建設提供了有力技術支撐,也為省級地方標準制定提供了寶貴的先試經驗。
這一標準從便于實際操作出發,構建了“1+3”總體框架,即在1項總則的總領下,通過工業園區、住宅小區和其他區域3項具體要求的細分細化,形成涵蓋污水零直排建設范圍、基本原則、基本要求(包括管網、污水處理和排放、雨水處理和排放、排水口標識、入河排污口等)、日常管理和驗收要求的系列標準。
同時,標準還圍繞“一個標準管到底,每項責任落到位”的原則,梳理整合了之前治水相關部門主管領域的技術規范,用分數量化評價驗收的每一項內容。“這樣標準規范統一了,驗收能打多少分,對照標準便一目了然。”徐志榮表示。
“污水零直排工作是治水的治本之策,這一地方標準的施行,為湖州市治水提供了技術支撐,從而將進一步提升治水成效。”湖州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周峻介紹,浙江省從去年起就推進以污水零直排為目標的“污水零直排區”建設工作,湖州市按照高于全省、嚴于全省、快于全省的目標,將工業園區、住宅小區、餐飲等其他類污染源都納入了建設單元,做到了類型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