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在哈爾濱召開。會議聽取了《哈爾濱新區條例(草案)》的說明。
《條例(草案)》明確,新區的規劃范圍是指經國務院批準的,包括哈爾濱市松北區、呼蘭區、平房區的部分區域,規劃面積493平方公里。2020年年末前將利民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的七街區域由呼蘭區劃歸松北區管轄。新區管理委員會是省政府的派出機構,由哈爾濱市政府代管。新區管委會直接管理松北區全部事務。在新區江北一體發展區區域內,需要以區級政府及其部門名義履行相關行政管理職能的,由松北區政府及其部門依法行使。
◎規劃和土地利用:嚴格控制建設密度、容積率等指標,規劃小馬路、小地塊、小綠地、小退界、小轉角等小尺度街區,提高單位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行土地租讓結合、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新模式。
◎海綿城市:推進海綿型建筑和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區城雨水排放管理制度,科學布局建設雨水調蓄設施,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建設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
◎綠色空間:統籌規劃建設綠色廊道和公共綠地,開展植樹造林和國土綠化,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8.9%以上,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4.6平方米以上。嚴格保護濱水岸線風貌,實施岸線永久性保護,打造旅游觀光黃金岸線和原生態野趣親水休閑空間。
◎綠色發展: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應當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和管理;推廣低能耗建筑和裝配式建筑;推行公共交通優先政策。
◎垃圾處理:加快建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先進垃圾處理系統。加強對餐廚廢棄物的管理,對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設施建設:通過省、市、區共建的方式建設地下綜合管廊、污水固廢處理、水電氣熱供應等市政基礎設施,地下空間開發應當兼顧人民防空需要。省和哈爾濱市政府新建公共服務設施原則上向新區傾斜,逐步疏解江南老城區功能。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新區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建設地鐵、越江隧道、快速公交系統等,統籌從高速公路到城市主次干道、公交車道、軌道交通、慢行交通系統的相互銜接和換乘,解決居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問題。
◎宜居住宅:支持開發建設具備綠地景觀、體育健身、休閑娛樂等配套設施的高品質、智能化住宅,引進優質物業服務企業提供服務,吸引老城區和其他區域人口入住新區。探索推進智慧供熱工作,促進供熱提質增效、節能環保、安全供熱。
◎就近服務:新區范圍內的區政府可以委托街道辦事處和鄉(鎮)政府行使有關縣級政務服務管理權限。街道辦事處和鄉(鎮)政府應當制定并公示辦理事項目錄、流程、指南,為就近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提供便利。
◎人才服務:為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到新區工作提供就業創業、企業注冊、社會保險、落戶居留、人才公寓、租購住房、子女教育、配偶就業、就醫保障等幫助和便利。支持新區放寬落戶條件,鼓勵在新區工作或者生活的人員落戶新區,無法律禁止性規定不得限制公民在新區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