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市政府同意,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水利局聯合印發了《贛州市建立市內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全市所有縣(市、區)建立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工作目標,就實施要求、重點工作、資金管理、實施步驟、工作要求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標志著贛州市全面推進市內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實施方案》的出臺,是贛州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舉措,能夠有效改善贛州市生態環境和流域水質,有利于深入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為實現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注入“綠色動能”,助力打造美麗中國“紅色樣板”。
《實施方案》明確:在全市涉贛江、東江流域干(支)流的所有縣(市、區)實施市內流域補償。實行按月考核、按年補償的辦法,按照“誰超標、誰賠付,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以交接斷面水質類別和達標率等作為補償依據,上、下游主體之間進行橫向補償,補償標準為每年不低于100萬元。
目前,贛州市已爭取到省級預撥獎補資金共計3500萬元,完成斷面及目標核定、協議樣稿下發等前期工作。下一步,贛州市將以建立市內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為契機,著力構建市內流域上下游聯防聯控、協同治理的工作格局,切實提升贛州市水環境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