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1日從河南省住建廳了解到,《河南省海綿城市建設系統技術標準》現已批準為我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自今年6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明確海綿城市系統中的回用雨水不得進入生活飲用水系統。
據了解,為推進我省海綿城市建設,實現水資源健康循環,促進水系統的自我調節,最大限度地維持水生態平衡、降低水資源消耗、減少水環境污染、保障水安全,是海綿城市建設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可靠,我省制定了建設系統技術標準。該標準適用于全省海綿城市建設中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與小區、城市道路、綠地與廣場、城市水系等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工程建設與管理運營。不適用雨水處理后作為生活飲水水源的雨水利用工程。
根據省住建廳發布的公告,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區域劃分宜區分出城市保護區、改造區、新建區。針對保護區以河湖水系為主的水生態敏感區,應通過超標雨水排放系統將其他區域的雨水引導到該區域。部分不宜改造的老城區以及文物古跡保護區,應通過城市雨水管渠系統將該區域的雨水引導到其他海綿系統區域內進行消納。改造區應以關鍵問題為導向,最大限度地消減徑流總量和控制徑流污染。新建區應以目標為導向,從源頭、中途和末端系統控制徑流總量和污染,提升城建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