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江蘇省發展改革委日前共同發布《江蘇省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涉及江蘇15個沿海縣級行政區,禁止開發區域面積達1976.7平方公里。
《規劃》提出,到2020年,江蘇海洋開發強度控制在0.76%以內,其中,優化開發區域海洋開發強度控制在0.78%以內,重點開發區域海洋開發強度控制在2.76%以內,限制開發區域海洋開發強度控制在0.28%以內。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不低于41%,全省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37%。
《規劃》要求,要在全省形成主體功能定位清晰的海洋空間格局,經濟布局更加集中,資源利用更加高效,生態系統更加穩定,開發秩序更加規范,基本實現沿海人口分布與經濟布局、資源環境相互協調。
據了解,《規劃》以沿海15個縣級行政區管理海域為基本單元,確定了海洋四大主體功能區定位,分別劃分為優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四種類型。
此外,江蘇海域共劃分禁止開發區域6個,包括3個自然保護區,分別為鹽城國家級珍禽自然保護區、大豐麋鹿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啟東長江口(北支)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3個領海基點所在島嶼,分別為達山島(含達東礁)、麻菜珩、外磕腳。禁止開發區域占全省海域面積的6.29%。
據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張建軍介紹,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是海洋空間開發的戰略性、基礎性和約束性規劃,也是《江蘇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優化海洋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具有重要意義。
江蘇海域灘涂廣闊,岸線種類齊全,是全省資源開發、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也是未來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空間。據統計,2017年,江蘇全省海洋生產總值達7217億元,同比增長9.2%,超過全國增速2.3個百分點,超過全省GDP增速兩個百分點。
江蘇省發改委規劃處處長孫志高表示,《規劃》聚焦高質量發展,堅持面上保護、點狀開發原則,是江蘇科學開發海洋空間的行動綱領。至此,江蘇實現了陸域和海域主體功能區規劃全覆蓋,海洋與陸地協調一致,可持續發展能力將得到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