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臺的具體時間:2018年4月20日
二、背景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國務院令641號)《城鎮污水排入污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住建部令2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實施條例》(國務院令693號)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4]151號)
三、目的意義:為加強我市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管理,保障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保護環境,防治水污染和內澇災害,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建設思想,認真落實省、南通污染防治攻堅等工作會議的精神,杜絕污水直排雨水管道、雨污分流不清,導致污水不污、雨水不清的現象,特別是雨水不清的問題,根據規劃設計城鎮雨水基本都是經管網收集后排向河道、或者直接排向河道,污水混入雨水管網后,直接影響河道的水質質量,一方面河道的水質進一步惡化,嚴重影響了生態環境的保護,造成生態環境的破壞。另一方面污水處理廠收集的污水量較設計運行能力有較大差距,負荷率不足。
四、概念解釋:本辦法所稱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是指對城鎮排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產生的污水、雨水的排放、接納、輸送,以及污水的處理和再利用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是指城鎮雨水管網、污水管網、泵站、調節池、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其附屬設施等公共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和自建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本辦法所稱公共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是指政府提供和管理、為社會公眾服務的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自建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是指社會、單位、個人投資建設和管理的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本辦法所稱排水戶,是指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居住小區、工業、建筑、醫療、學校、餐飲、浴室、洗車場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
本辦法所稱重點排污單位的排水戶,是指已列入環保主管部門重點排污單位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戶。
五、執行口徑:本辦法適用于我市范圍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規劃,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與保護,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水與污水處理,以及城鎮內澇防治管理工作。
六、操作方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我市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負責牽頭指導監督本市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
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其中:市住建局與如城街道按管網歸屬實施管理),明確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范圍內城鎮排水設施與污水處理企業的建設、運營、維護和保護工作,以及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以下簡稱排水許可)的初審。
市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專項規劃的有關內容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并對專項規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指導與監督。
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法對重點廢水排放單位納管污水的水質、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達標情況、工業廢水直接排放自然水體進行監督管理。
市行政審批部門負責排水許可的受理、審批工作。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依法對違規排水、違反排水許可的行為進行查處。
市發改、財政、審計、物價、水務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七、文件的主要內容:
1、從事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等排水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應當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
自備水源用戶自建污水處理設施且污水達標排放并進入城鎮排污管網的,應當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
2、各鎮(區、街道)應當在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對排水戶排放污水的水質和水量進行監測,并建立排水監測檔案。
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安裝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應當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監測數據與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共享。
3、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保證出水水質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不得排放不達標污水。
排水戶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應當如實提交下列材料:
(一)排水許可申請表;
(二)排水戶內部排水管網、專用檢測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徑的圖紙及說明等材料;
(三)按規定建設污水預處理設施的有關材料;
(四)排水隱蔽工程竣工報告;
(五)排水許可申請受理之日前一個月內由具有計量認證資質的水質檢測機構出具的排水水質、水量檢測報告;擬排放污水的排水戶提交水質、水量預測報告;
(六)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應當提供已安裝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有關材料;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4、符合以下條件的,由行政審批部門核發排水許可證:
(一)污水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
(二)排放污水的水質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的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等有關標準;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排放口設置便于采樣和水量計量的專用檢測井和計量設備;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已安裝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排水許可證的有效期為5年。
因施工作業需要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水的,排水許可證的有效期,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根據排水狀況確定,但不得超過施工期限。
6、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保證出水水質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不得排放不達標污水。
7、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
向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排污費。
八、重要關鍵詞的詮解:本辦法所稱排水戶,是指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居住小區、工業、建筑、醫療、學校、餐飲、浴室、洗車場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
本辦法所稱重點排污單位的排水戶,是指已列入環保主管部門重點排污單位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戶。
九、理解的難點:
排水戶的情況較復雜,有既有排水戶也有新申請排水戶,針對不同的排水戶如何申報?排水許可證與排污許可證的區別?
十、落實的措施要求:新排水戶申請排水許可按照本辦法執行。辦法頒布實施前未取得排水許可的排水戶,按照本辦法的相關規定申請補辦排水許可。
市住建、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要聯合市環保、水務、市場監管、衛計委等部門研究制定補辦許可的相關實施細則。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是指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居住小區、工業、建筑、醫療、學校、餐飲、浴室、洗車場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向城鎮污水管網排放污水所領取的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是指排水戶向自然水體排放污水時申請的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