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全國政協委員、水利部副部長胡四一表示,缺水城市水價要高額累進加價。
381立方米/人,我省水資源人均占有量只有全國平均水平的六分之一,這是我省最近一次對全省水資源進行評價顯示出的數字。“作為極度缺水省份的山西,我省的水資源管理一直都走在全國前列。”省水資辦節水科科長張建友昨日介紹。
率先征收水資源費
面對嚴峻的缺水形式,1982年,我省出臺了《山西省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是全國第一家征收水資源費的省份。
2004年,我省對該《辦法》進行修訂,首次引入高額累進加價的概念,對超額開采水資源的單位翻倍收費標準。據統計,我省每年超采地下水7億立方米,累計超采量達到149億立方米,“引入高額累進加價的方式非常必要。”張建友說。
從2004年至今,我省對《辦法》進行了3次修訂,不斷擴大水資源費征收范圍,征收標準也不斷上升。今年1月1日,新修訂的《山西省水資源管理條例》在全省頒布實施。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再一次調整,地表水和地下水分別由原來每立方米0.5元和1元提高到1元和2元,采礦與采煤的水資源費實施以產計收,每噸3元。
征收水資源費將立法
“調整后的水資源費,已成為我省水利建設的重要資金渠道。”3月5日,省水利廳廳長潘軍峰在省水利工作會上強調,政策已經出臺,關鍵是加大征收力度。
去年,我省共征收水資源費5億多元。由于自來水公司、發電、水利工程等單位不交水資源費,導致費用無法收齊。潘軍峰表示,今年的水資源費征收計劃要達到31億元。而省水資辦也將配備專門的人員,督察水資源費的征收,必要時申請法律援助。
《山西省水資源管理條例》于去年已完成修訂,并經省人大通過頒布實施。省水資辦正在與省法制辦等部門匯報、協商,將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列入今年立法計劃。徐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