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排污污染下游,如果出境斷面水質化學需氧量濃度超標2倍以上,將扣繳縣(市、區)財政150萬元。這是河北省邯鄲市出臺的生態補償機制的懲罰措施。
邯鄲市政府辦公廳日前發出通知,決定在滏陽河、的河、漳河、老漳河、留壘河等5條河流21個跨界斷面實行跨界斷面水質目標考核,并對造成水體污染物超標的縣(市、區)試行生態補償金扣繳政策。較突出的是,邯鄲這次實施生態補償機制,根據出境水質監測化學需氧量超標的倍數不同,給予不同的財政罰款金額。
邯鄲市環境監測部門負責每月對各個考核斷面化學需氧量指標進行監測。跨縣(市、區)界出境斷面的水質化學需氧量濃度監測結果超標0.5倍以下,每次扣繳10萬元;超標0.5倍以上至1.0倍以下,每次扣繳50萬元;超標1.0倍以上至2.0倍以下,每次扣繳100萬元;超標2.0倍以上,每次扣繳150萬元。同一個縣(市、區)范圍內,對所有超標斷面累計扣繳。
據介紹,邯鄲市污染縣(市、區)扣繳的生態補償金將用于由于上游污染河水造成下游經濟損失應給予補償的項目,用于由于上游污染河水造成下游沿岸地下水污染、需要打深水井保障群眾飲水安全的項目,以及水污染綜合整治的減排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