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日前下發通知,決定撤銷對雙鴨山市、伊春市、大興安嶺地區3市(區)新增水污染物項目實行限批的決定。
由于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工程未能如期開工等問題,黑龍江省環保廳此前對哈爾濱、佳木斯、七臺河、雙鴨山、黑河、伊春、大興安嶺7個地、市實行“區域限批”,暫緩審批其新增水污染物項目,直到上述項目開工建設為止。
近日,黑龍江省環保廳、省發改委、省建設廳、省監察廳組成4個聯合督察組,對全省13個市(區)及農墾總局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項目建設情況,以及國家、省掛牌督辦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的整改情況進行了全面督察。督察組核查后認為,伊春市南岔區污水處理工程、雙鴨山市安邦河流域城市污水處理工程、大興安嶺加格達奇區污水處理工程已完成所有前期工作,主體工程已開工建設,達到了解除限批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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