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如何交上“十一五”沿淮治污“漂亮答卷”? |
發布日期:2009/1/14 14:52:44 |
距離“十一五”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還有兩年多時間,如何完成為期5年的沿淮治污任務?江蘇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達了“十一五”后3年沿淮治污的作戰表,要求江蘇沿淮8個省轄市以及32個縣(市)政府在城鎮污水處理工程、工業污染防治項目、重點區域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重點污染源監控能力建設等“收官戰”中,加大治污政策支持,進一步激活污染治理的社會化、市場化動作,研究和制訂優惠政策,鼓勵社會資本和外資投向環保設施建設。 江蘇省確立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后3年實施計劃,首先突出了沿淮治污的重點,堅持實施綜合治理。以保障飲用水安全和改善重點斷面水質為主要目標,突出抓好城鎮生活和工業污染治理,繼續開展農業面源、生態修復、截污導流等治污工作。確定到2008年年底,南水北調14個斷面水質持續穩定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到2010年,淮河流域43個控制斷面、兩個跨省界斷面和11個城市重點水域水質要達到相關標準要求;34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實現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到2010年,全流域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31.69萬噸,比2005年削減15.6%;氨氮排放量控制在3.01萬噸,比2005年削減23.3%。 沿淮將建78座城鎮污水處理廠 為確保“十一五”沿淮水質目標的實現,江蘇省確立了沿淮治污多項工程。在城鎮污水處理工程中,國家規劃江蘇沿淮要建設78座城鎮污水處理廠,規模為182.3萬噸/日,并要求所有新建和擴建的污水處理廠采用具有除磷脫氮工藝的二級或二級強化(A 2/O法)處理工藝。2008年年底,將建成31座,形成處理能力68萬噸/日,2009年再建成18座,新增能力40.5萬噸/日,其余29座2010年完成,新增能力73.8萬噸/日;在工業污染防治項目中,加強工業結構調整,促進企業深度治理。積極推進清潔生產,鼓勵企業開展工業用水循環利用,發展節水型工業;依法按流域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發放排污許可證,把總量控制指標分解落實到工業企業;在重點區域污染防治項目上,200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高郵造紙黑液塘綜合整治項目、江都垃圾處理場搬遷工程、江都和泰州截污導流工程,200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淮安、宿遷、徐州截污導流工程。2009年年底前,淮河流域所有重點飲用水水源地都要建設自動監控裝置。2010年年底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面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在重點污染源監控能力建設上,對93家重點工業污染源全部安裝在線監控裝置。 投資94億元建285項治污工程 據悉,“十一五”后3年,江蘇沿淮水污染防治共有285項治污工程,總投資達94.66億元。如何確保治污資金到位?江蘇省重點明確了籌資原則: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共需投資66.04億元,所需資金要按照政府引導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原則進行籌措,廠區建設以市場化運作為主,管網建設以地方自籌為主,省級財政給予適當支持;工業點源治理項目實際投資為12.03億元,資金以企業自籌為主,省財政將對一些提標項目以及化學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減排效果明顯的項目以“以獎代補”的形式給予適當補助;8個綜合整治項目實際投資15.5879億元,其中7個截污導流工程,除國家支持以外,由南水北調基金補助50%,其余由銀行貸款和地方自籌共同解決。 同時,江蘇省政府還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首先,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對水污染防治項目中的城鎮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截污導流、流域綜合治理、畜禽養殖等公益性、基礎性項目,各級財政應予以必要支持,省級環保引導資金對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也要予以傾斜;抓緊落實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收費政策。逐步提高淮河流域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2008年要達到1.0~1.2元/噸。全面加強自備水源用戶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盡快落實垃圾收費政策。促進污染治理的社會化、市場化動作。研究和制訂優惠政策,鼓勵社會資本和外資投向環保設施建設。研究和出臺鼓勵農業清潔生產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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