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記者從省環保局獲悉,省政府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從五方面強化污染減排,對完不成減排任務地區的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實施問責。
一是加快工業企業全面達標步伐。年底前,全省所有工業企業完善環保設施,實現污染物排放全面達標。各市要對治理進度緩慢的企業下達警示通知,對已逾期仍未達標的企業下達停產治理決定。年底,省政府將對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實行"零點關停"。
二是完成城市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建設。各市要加快在建污水處理廠建設和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調試運行,抓緊配套管網建設,完善進出口水量和水質在線監測儀器,落實運行經費,保證已投入運行的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標,處理水量達到設計能力的60%以上。
三是加快焦爐煤氣脫硫工程建設。10月底前未完成焦爐煤氣脫硫的焦炭生產企業,一律停止生產。已建成的焦爐煤氣脫硫設施,要在環保部門規定的時限內安裝污染物連續在線監測監控設備,并與省、市環保部門聯網。
四是加大淘汰關停力度。爭取提前完成已列入省政府環境污染末位淘汰或省經委等有關部門落后產能淘汰名錄企業的淘汰任務。已關停的企業或設施,要斷水、斷電,拆除設施,防止死灰復燃。
五是確保減排工程有效運行。對擅自停運污染防治設施或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在環保部門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查中被扣減削量的企業,各地要依法給予高限處罰并責令停產,同時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閆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