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日獲悉,江西省出臺指導意見,我省污水處理費標準公布,設區市污水處理費征收平均標準為每噸自來水0.4~0.6元,縣(市)為每噸自來水0.5~0.8元。此外,我省還實行濟困減免措施。
據了解,設區市、縣(市)污水處理費正常標準按省政府規定的要求,綜合成本監審和盈利測算確定,收費年限25至30年。征收標準要根據當地物價水平,充分考慮污水處理廠運行需要和居民的承受能力,并隨著城市污水處理率提高逐步提高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
目前水平下,經測算,設區市污水處理費征收平均標準為每噸自來水0.4~0.6元,縣(市)污水處理費征收平均標準為每噸自來水0.5~0.8元,具體征收標準由各地根據規定和實際測算確定。
同時,我省實行濟困減免,對城市低保常補對象、重點優撫對象、五保供養對象全免,城市低保非常補對象每戶每月減免不低于5立方米污水處理費標準,社會福利機構不高于減半繳納污水處理費,確保不加重困難群眾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