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心城區污水處理費方案最終敲定,綜合平均收費將由0.5204元/噸調整為0.802元/噸,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由現行每噸0.45元調整為0.68元,新標準從明年1月起執行。按每戶平均3人、每人每月用水7.5噸計,調整后,每戶每月污水處理費增加支出5.18元。物價部門表示,新標準實施對居民生活和工業影響甚微,低保戶將按照以往標準有專項減免。
兩年后將達到1.00元/噸
據了解,今年8月1日,廣東省物價局、環保局等部門聯合發文,要求所有市、縣城區在2008年底前實行污水處理費最低收費標準,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區不低于0.8元/噸,到2010年底,各市、縣城區和征收污水處理費的建制鎮,都要將收費標準調整到合理盈利水平。
據此,惠州市環保局提交相關調整方案,物價部門組織聽證代表實地走訪梅湖污水處理中心,并對處理費征收標準進行了公開聽證,與會代表普遍贊成調整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
近日,惠州市物價等有關部門發文,惠城區(中心區)范圍內由市自來水總公司供水的用戶的污水處理費將分兩步進行調整:第一步從2009年1月抄見水量起,綜合平均收費由0.5204元/噸調整為0.802元/噸,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由現行每噸0.45元調整為0.68元(據悉該費用原擬調整至0.7元);工業用水和行政事業單位用水污水處理費由現行每噸0.54元調整為0.85元;第二步從2010年10月抄見水量起,綜合平均收費由0.802元/噸調整為1.00元/噸,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由每噸0.68元調整為0.85元;工業用水和行政事業單位用水污水處理費由每噸0.85元調整為1.05元。
特種行業每年將增支88萬
根據惠州市自來水總公司提供的資料,2007年經營服務單位用水量為1635.2萬噸,年污水處理費支出為1030.17萬元,2009年1月調整后,每年增支572.32萬元。
聽證會中,特種行業用水收費曾引發爭論。根據市自來水總公司提供的資料,2007年特種行業用水量為195.8萬噸,年污水處理費支出為158.6萬元,調整后每年增支約88.11萬元。
據預測,2009年1月調整后,惠州市財政污水處理費年收入約為9000萬元,將增收約3360萬元。2009年市財政仍需貼補污水處理費用約3000萬元,2010年10月調整污水處理費后,年收入約1.14億元,市財政污水處理費將增收約2400萬元,但隨著污水處理管網的增加和污水處理廠的建設,2011年市直財政約需貼補污水處理費支出7000萬元。
低收入群體及學校有減免
低收入群體污水處理費能否有特別關照?在聽證會中,眾多聽證代表對此提出建議,希望能夠予以減免。對此,物價部門表示,在2004年,惠州市曾專門發文,對低保戶和社會福利機構實行相關補助辦法,新的污水處理費價格實施后,仍按此前的中心城區低保戶和社會福利機構城市污水處理費補助管理辦法進行減免。
另外,新增對大、中、小學校(不含校辦企業和教職工生活用水)、幼兒園、托兒所、公立醫療機構的污水處理費進行減免。對虧損嚴重的企業,經市政府批準后,可以緩交但不得免交污水處理費。對自備水源的用戶征收污水處理費,具體征收辦法將由市物價局擬定后報市政府審定后執行。
算筆賬
人均每月增支1.73元
根據惠州市統計局和市自來水總公司提供的資料,2007年惠州市區居民人均年可支配的收入為17310元,每戶平均3人,每戶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為51930元;按每人每月用水7.5噸計,每戶每月用水量為22.5噸。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由現行每噸0.45元調整為0.68元后,每戶每月污水處理費增加支出5.18元;人均每月增支1.73元,每年水費支出增長15.87%;每戶每月水費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0.87%,因此污水處理費調整后對居民的生活影響甚微。
另據測算,2009年1月調價后,市區每年水費支出為8667.4萬元,占市區工業總產值的0.063%;每年污水處理費支出3593.8萬元,占市區工業總產值的0.026%,每年增支1310.68萬元,占市區工業總產值的0.095%,每年水費支出增長17.8%,因此污水處理費的調整總的來說對工業生產成本影響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