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調整城區(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污水處理費標準和自來水價格,新價格從2009年1月1日抄表收費起執行。
此次價格調整的具體方案為,城市污水處理費平均收費標準由現行0.2元/噸調整到0.607元/噸。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類調整為0.4元/噸,工業用水類調整為0.6元/噸,行政事業用水類調整為0.8元/噸,經營服務用水類調整為1.1元/噸,臨時用水類調整為1.3元/噸,特種行業用水類調整為1.4元/噸。自來水價格平均每噸提高0.197元,調價后各類用水價格分別為:居民生活用水1.83元/噸;工業用水1.98元/噸;行政事業用水2.10元/噸;經營服務用水2.70元/噸;臨時用水3.15元/噸;特種行業用水4.45元/噸。污水處理費標準每噸平均提高0.407元,自來水價格每噸平均提高0.197元。此次價格調整對城市低保戶按每戶每月6噸定額標準實施價格補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