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污水處理成本當中為何是“資產折舊費”占的比重最大?這一塊費用應不應當向老百姓征收?廣州市物價局收費處有關負責人說,該局近日將就聽證代表的疑問進行統一答疑。
據了解,廣州市污水處理成本的報告披露后,聽證代表及專家的疑問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點:一是占成本大頭的“固定資產折舊費”應不應該征收,一些代表認為既然建設污水廠的錢是納稅人埋單的,就不應該征收“折舊費”;二是成本當中的“財物費用”從何而來;三是西朗污水處理廠為何處理成本特別高。
記者昨日致電廣州市物價局收費處有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圍繞聽證代表提出的疑問,市物價局正在組織相關材料,擬于近日進行統一答疑。該負責人還委婉地回應了代表提出的一些疑問。他指出,有關成本如何核算國家有明確的規章制度,廣州市在核算污水處理成本時依據了國家的相關規定,他認為將“固定資產折舊費”計入成本當中是有政策依據的。廣州市水務投資集團總經理駱寧安昨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他認為“固定資產折舊費”應該計入總成本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