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6日從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官網獲悉,云南北控水務有限公司下屬3個污水處理廠因超標排放水污染物,共被處罰56萬元。
經昆明市環境監察支隊聯合昆明市危險廢物監督管理所調查核實,云南北控水務下屬的草鋪污水處理廠一期、溫泉污水處理廠和麒麟污水處理廠存在超標排放水污染物行為。
草鋪污水處理廠,3月28日在線監測數據出水口總磷為0.57 mg/L,超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總磷0.5 mg/L(2006年1月1日起建設的)的標準。
溫泉污水處理廠,2月9日在線監測數據出水口總磷為2.27mg/L、總氮為20.82 mg/L;同時,經4月28日采樣監測顯示:該廠出水口總磷為2.68mg/L、總氮為16.9mg/L,均超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總磷1mg/L(2005年12月31日前建設的)、總氮15mg/L的標準。
麒麟污水處理廠,2月1日至2月11日在線監測設備處于不正常運行狀態,且在線監測數據出水口2月6日PH值為9.07、2月11日為9.37,均超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PH6-9(2006年1月1日起建設的)的標準。
昆明市生態環境局于7月15日對云南北控水務有限公司所涉及3起案件分別做出處罰決定:責令云南北控水務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對云南北控水務處10萬元(涉及草鋪污水處理廠一期)、30萬元(涉及溫泉污水處理廠)、16萬元(涉及麒麟污水處理廠)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