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發改委、經貿委、水利廳聯合印發的《廣東省“十一五”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下稱《規劃》),明確“十一五”期間完成東江、北江、韓江3個流域和粵西地區的水量分配;2020年前完成全省全部集水面積大于1000平方公里的江河流域(區域)的水量分配,下達各用水地區的用水總量控制指標。
《規劃》明確從確定區域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建立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全面制定用水定額、加強取水計量監控、全面推進計劃用水等五方面的節水機制。
確定區域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十一五”期間完成東江、北江、韓江等3個流域和粵西地區的水量分配,下達這4個用水地區的相應用水總量控制指標;2020年前完成全省全部集水面積大于1000平方公里的江河流域(區域)的水量分配,下達各用水地區的用水總量控制指標。
建立年度水量分配方案。目前廣東已提出“廣東省東江流域水資源分配方案”。隨后全省要逐步建立其他各流域的水資源分配機制,建立用水總量宏觀控制指標體系,建立用水定額指標體系,制定水量分配的協商制度等。
全面制定用水定額。首先在全省范圍內試行《廣東省用水定額(試行)》(下稱“定額”)兩年。“定額”試行期間,凡開展涉水規劃編制、取水許可管理、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征收水資源費和水費等工作,原則上必須以“定額”為技術基礎依據。
加強取水計量監控。計劃“十一五”期間完成東江、北江、韓江和粵西地區的分水和數字流域建設;2020年完成其他集水面積大于1000km2的江河流域分水和數字流域建設。
全面推進計劃用水。在首先完成東江流域水資源分配和水量水質監控系統建設的同時,逐步擴大計劃用水的實施范圍,2020年完成全部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及計劃用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