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江飲水安全問題受到關注,為此,長沙縣代表團提交了《關于迅速啟動修改〈湘江長沙段飲用水源保護條例〉工作并將撈刀河等湘江五大支流水環境保護納入條例立法保護的議案》。 石禎專 攝
星辰在線1月7日訊 (長沙晚報 記者 岳冠文)“湘江航電樞紐已經立項,工程完工后,湘江平水期水位將整體抬升3米,湘江流域水環境將發生變化。”在市第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上,長沙縣代表團提交了《關于迅速啟動修改〈湘江長沙段飲用水源保護條例〉工作并將撈刀河等湘江五大支流水環境保護納入條例立法保護的議案》。
撈刀河年接納污水2400多萬噸
據介紹,湘江長沙段有一級支流5條,即撈刀河、瀏陽河、靳江河、沙河、溈水。每年枯水期,由于水位下降導致水體自凈能力減弱,湘江飲水安全問題日益突出。同時,5條支流的水環境和飲水安全問題也日益顯現。
其主要表現在5大支流流域經濟快速發展,工業園區和規模集鎮迅速崛起,畜禽養殖產業無序擴張。工業廢水、生活污水、畜禽養殖污水都匯入湘江,加重了湘江水環境污染。僅就141公里的撈刀河而言,流域內有各類工業園區7個,近500家規模工礦企業,流域經濟GDP總值約占四縣(市)GDP總值的一半。由于小城鎮的建設和發展,撈刀河中上游工業園區崛起,防治設施滯后,年接納工業、生活、畜禽污水2400多萬噸。尤其是近幾年,水質常規監測結果表明水質呈下降趨勢,不能滿足水域功能要求。
由于湘江航電樞紐的啟動,水位提高,將直接影響5大支流的自凈能力。若不加強保護、遏制污染,將嚴重制約流域內的經濟發展。
提高五大支流項目準入門檻
同時,《湘江長沙段飲用水源保護條例》是1997年頒布實施的,其中有些條款內容已不能適應當前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議案建議迅速啟動修改《湘江長沙段飲用水源保護條例》并將撈刀河等湘江五大支流水環境保護納入條例立法保護的范圍。
議案建議建立統一協調的監管機制,明確湘江及支流上下游政府的責任和權限,強化保護責任和措施,增強保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同時統一規劃五大支流流域規模集鎮、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建設,實現集鎮生活污水、工業污水的集中處理和達標排放。
另外,提高五大支流流域建設項目的準入門檻,明確集鎮發展產業,限制發展產業,有序、適度發展畜禽養殖業。建立產能落后、污染嚴重的產業退出機制,加強老污染源的治理,發展循環經濟。同時,嚴格環境執法,加大綜合治理力度,有效改善湘江及五大支流水環境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