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沒有完成‘三年行動計劃’的市縣區,省政府將實行行政問責、一票否決、區域限批等措施。”昨日,全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電視電話會議召開,記者獲悉,全省14個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實現了全覆蓋。 據悉,截至去年年底,全省縣市共有污水處理廠26座,實現COD削減量6.98萬噸,全省14個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實現了全覆蓋,2008年的目標任務基本完成。會議指出,加快實施“三年行動計劃”,事關湖南“十一五”節能減排任務的完成,事關全省保增長的大局。全省各級各部門要確保按時完成各項建設任務。會議強調,各市州縣市區政府是“三年行動計劃”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責任人是第一責任人,要全力確保今明兩年建設任務的按時完成。會議指出,2009年是實施“三年行動計劃”的關鍵一年,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協調調度,加強督察考核,把實施“三年行動計劃”項目建設成效,作為考核各級政府及主要負責人和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之一,納入行政效能考核范圍,作為行政效能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省監察廳要進行一次“三年行動計劃”督辦工作,與項目進展嚴重滯后的縣市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省環保局要根據督察情況對項目建設進度滯后的市縣實行區域限批,省國土資源廳要將土地審批與實施“三年行動計劃”情況掛鉤,對工作開展不利的地區暫停土地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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