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24日從有關部門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正式印發實施,標志著河長制在寧夏啟幕。
根據《實施方案》,到2017年底,全面建立區市縣鄉四級河長組織體系,落實河長制日常辦事機構及人員,制定出臺相關配套制度和考核辦法,確定河湖分級目錄。到2018年底,列入自治區重點入黃排水溝污染綜合整治的河湖水質基本達到Ⅳ類;全面關閉直接入河湖的企業污水直排口。到2020年底,黃河寧夏段水質總體保持在Ⅲ類及以上,國家重點地表水監測斷面水質總體達到Ⅳ類及以上;主要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80%;城市污水收集處理率達到95%;五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全面消除;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
針對河長制涉及諸多領域、機構、群體,需要政府、企業、社會和個人共同發力的問題,《實施方案》提出通過建立河長責任制、部門聯動制、全民參與制“三項工作責任制”,實行斷面交接制、聯合督察制、考核問責制“三項工作機制”,健全河長會議制、評估驗收制、信息公開制“三項工作制度”,強化組織領導、建立管理平臺、強化宣傳引導、落實經費“四項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護的組織體系、責任體系、制度體系和監督考核評價體系,為實現全區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