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長沙境內水質在5年內力求逐步恢復到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水平!繼長沙湘江流域污染整治實施方案及五年行動計劃工作綱要,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后,8月13日,長沙市環保局召集各區、縣(市)環保部門就《湘江長沙段及主要支流綜合治理五年行動計劃》部署工作,湘江長沙流域綜合整治提上工作日程,現在已進入全面摸底調查階段。
首次對境內水質全面體檢
根據省政府對湘江流域綜合整治部署,到2010年,實現湘江流域水環境質量功能達標。長沙市環保局率先啟動制定《湘江長沙段及主要支流綜合治理五年行動計劃》,從技術、行政等多層面對保護湘江長沙段流域、控制污染總量,改善水環境質量現狀提出一套科學合理的方法和管理模式落實任務,作為推進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建設的重要突破口和重要標志。
各區、縣(市)環保局將對各轄區內的湘江支流環境現狀展開首次全面細致調查,為水污染綜合防治和制定實施污染控制方案提供依據。
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
近年來,湘江長沙段各支流河段由于自然降雨減少、水體自凈能力和地表保水能力降低,加上全市各工業園區工業污水排放增多,污染物濃度超標嚴重、水資源浪費也比較嚴重,導致出現水資源緊缺和污染嚴重,大部分河段水質達不到《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相關水環境質量標準。
“保護我們的母親河,從根本上保護湘江長沙段及支流水環境,控制污染總量,改善目前水環境質量現狀,成為長沙市今后五年內或更長時間內水環境污染控制和保護工作的重點。”長沙市環保局負責人表示。《五年行動計劃》的最終目標就是使長沙境內各支流水域地表水質量,在5年內力求逐步恢復到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水平,達到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中的相關質量標準要求。
五年計劃兩步完成
“上世紀90年代中的湘江水質污染程度只相當于該河流污染嚴重時期的10%-20%。”長沙市環保局負責人介紹,上世紀90年代中期,湘江長沙段及主要支流污染源大部分來自農業自然污染、少量居民生活污染及小部分工業污染,地表水污染程度相對比較輕。而90年代后期以來,由于整個湘江流域大量工業污染廢物排放及城鎮污染,導致河流污染日益相對嚴重。
五年行動計劃分兩大部分完成:首先,在今年內完成湘江長沙段及各主要支流水域地表水環境容量的確定,水環境容量的確定是以枯水期水量最低時所承載污染為標準,確定水環境容量也就是鑒定河流可以承載的污染量;第二,制定水污染物削減計劃、分解污染源減排指標確定,分河流、河段、區域對于超標部分的排放物進行削減。
此舉意味著,在五年內,湘江長沙段及瀏陽河、撈刀河、圭塘河、溈水河、靳江河、龍王港六條主要支流流域達到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中的相關質量標準要求。 作者:儲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