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檢查中發現的環境污染和環保違規問題,環境保護部13日公布了6份監察通知書,涉及6個省的13家企業,其中黑龍江省有6家企業存在問題。環保部已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當地將查處結果反饋環保部。(8月14日人民網)
這是環保部成立以來在經濟領域與相關部門聯動實施綠色信貸、綠色證券、綠色保險的同時,對違法企業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的一次“亮劍”。這次“成批次”的處罰見證了環保部依法監管的力度,表明了積極開展環境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非法排污企業的決心,同時也透出一個訊息,環保部對環境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遷就、決不懈怠、決不手軟。
此次查處的存在問題包括超標排污、環評違規等,環保部相應地提出了取締關閉、停產整治、限期治理等整改要求。那么,這里有三點質疑:其一;查處的違法行為并不復雜,對方也并非舉足輕重的大型國企,那么為什么要等到環保部檢查時問題才暴露出來?其二;以山東的這家違法企業為例,菏澤市曹縣侯集鎮生物柴油項目未經環保審批,在原永高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廠址上建成并投入生產。一個鎮的新上項目難道縣級、市級環保部門不知情?這其中有無“地方政績主義”出面庇護的情形?有無基層環保部門“頂得住站不住,站得住頂不住”的情形?其三;進一步的說,執法不嚴、執法不公是企業心生僥幸與攀比,進而有法不依,污染反彈的主要外因之一,那么,個別地方環保部門是否存在“貓鼠同流”的違法亂紀行為?建議在查處上述企業違法行為的同時,也督察一下地方環保部門是否存在行政不作為。
固然,環保部“一篙子插到底”,直接查處違法企業有諸多優勢,特別在排除干擾因素和提高執行效率上比地方環保部門要硬得多。環保部長周正賢曾提出,要建立起一套使執法能像“鋼鐵一樣硬”的體制,拓展環境執法監督領域,促進執法監督關口前移。但是,應理性的看到,環保部不可能包辦地方環保部門的行政執法事務;不可能所有環境違法問題都聚攏著坐等環保部來查處。因此,環保部的一次次“亮劍”應成地方環保部門積極開展環境執法的樣本,遏止非法排污行為于萌芽狀態,這樣才能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給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造成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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