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廣東省質監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省環境保護廳、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廣州纖維產品檢測研究院等單位共同發布《茅洲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電子圍網通用技術條件標準》、《紡織品 12種異味化合物的測定》、《室內用凈味溶劑型聚氨酯類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4項廣東省地方標準。
《茅洲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心內容為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該標準規定了6類重點控制行業(電子工業、金屬制品業、紡織染整工業、食品加工及制造業、啤酒及飲料制造業、橡膠制品及合成樹脂工業)及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四項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排放管理。同時,規定了茅洲河流域新建企業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即2018年10月1日起),現有企業自2019年6月1日起,執行新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電子圍網通用技術條件》標準采用先進的技術手段,通過智能設備和智能分析構造立體圍網,對特殊目標或特定行為進行全方位管控。
《紡織品 12種異味化合物的測定》規定了采用吹掃捕集熱解析-氣相色譜質譜法測定紡織品中甲苯等12種異味化合物的方法,解決檢測機構判斷異味不合格樣品時引來的爭議。
《室內用凈味溶劑型聚氨酯類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創造性地提出凈味一級品、二級品的產品等級評定規定,增加產品涂層中“溶劑殘留量總和”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和測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