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低保人群、困難企業、熱力公司政策傾斜
本報9月1日訊 (記者曹秀娟)今天,太原市公布了調高自來水價格以及污水處理費的具體方案。
太原城市供水由黃河水和地下水兩部分組成,其中黃河水終端銷售成本為4.91元/立方米,供水成本與價格倒掛。太原市污水處理費平均征收標準為0.33元/立方米,在全國省會城市中處于低位。
此次自來水價格調整分五類:居民生活用水,對已實施“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改造的10萬用戶實行三級水價,一級水量:每人每月3立方米及以下,每立方米銷售價格為2.30元;二級水量:每人每月3立方米以上至4.50立方米,每立方米銷售價格為4.60元;三級水量:每人每月4.5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銷售價格為6.90元。
對不具備“階梯式”計量條件的45萬用戶執行每立方米2.40元。行政事業用水由每立方米2.10元調整為2.70元。工業用水由每立方米2.70元調整為3.40元。經營服務用水由每立方米3.50元和4.00元調整為4.60元。特種用水由每立方米14.00元調整為每立方米48.00元。
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業用水的污水處理費由每立方米0.25元調整為0.50元。
自來水及污水處理費調高后,太原市對六城區低保戶每月增加2元進行補貼;對特困企業,將滯后半年執行新水價;為減少因水價調高導致熱力公司成本加大,對太原市熱力公司水價依然執行原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