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大目前就《廣東省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實施情況進行執(zhí)法檢查發(fā)現,今年上半年廣東城市飲用水源水質總達標率為百分之九十點九,全省只有廣州與深圳未達標。
此次執(zhí)法檢查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該省有十九個市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為百分之百,只有廣州與深圳仍未達標。上半年廣州飲用水源的達標率僅為百分之七十二點五,但比二00七年同期上升了百分之二點八。深圳飲用水源的達標率為百分之九十四點九,同比上升百分之十一點七。
廣州水質不達標的主要原因是是西部水源地的排污超標,超標的主要污染物是氨氮等生活型污染。深圳的飲用水主要是河流性水庫,因此與廣州不同,深圳水質超標的項目主要是河流中的總氮指標。
有關情況同時顯示,當前廣東飲用水源水質保護的主要任務是嚴防污染向山區(qū)和流域上游地區(qū)轉移,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研究解決城市間共有河段水污染防治的監(jiān)管問題。此外,二0一0年前廣東將建成一百0二座日處理能力約三百一十四點四萬噸的污水處理廠,全省污水處理將達到一千八百萬噸。但目前,廣東省污水日處理能力仍有四百六十萬噸的缺口。
此次執(zhí)法檢查結果還表明,廣東飲用水源水質保護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意識不強,擔負主要供水功能的部分江河水質有待改善,城市飲用水源地水質未能完全達標。同時,隨著產業(yè)轉移和山區(qū)經濟的加快發(fā)展,一些污染向河流上游山區(qū)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