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報告》提出,進一步完善河長制,建立健全湖長制,繼續推進“兩河”流域和沙河、公莊河等重點流域綜合整治,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和鎮級河涌整治。
記者獲悉,“河長制”推行一年后,“湖長制”如期而至,河湖“雙制”今年有望全面實現,成為保護和治理我市水環境的兩大利器。
全市河流湖庫設立河長1514名
惠州水系發達,全市大小河流共290條。其中,集雨面積超過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東江、西枝江、淡水河、公莊河、沙河、增江6條,集雨面積超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共有35條,集雨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83條,水庫、湖泊共493座。
我市歷來高度重視河湖管理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記者從市水務局了解到,我市大力推行河長制,構建了市、縣、鎮、村四級河長體系,全市290條河流、493個湖庫設立河長共1514名。同時,制定頒布了惠州首部地方性法規《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質保護條例》。目前,《惠州西湖風景名勝區保護條例》已經進入立法程序。在河湖水環境整治方面,實施西湖生態修復以來,修復區已構建清水型的水生態系統,湖區修復后水體透明度從0.3米升到1.2米以上,恢復了水體的自凈功能,水質和景觀得到明顯改善。
統計數據顯示,去年,東江干流惠州段水質穩定優良,西枝江水質良好,6個主要江河斷面、14個主要湖庫水質達到功能目標要求,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5個近岸海域監測點位達到功能目標。
建湖長制是河長制的必要補充
“惠州不僅有西湖、紅花湖等,還有眾多大小湖泊水庫。這些湖泊像河流一樣,亟需加強保護。”市政協委員楊擇郡說,我市在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基礎上,應盡快建立健全湖長制,全面保護我市江河湖泊,建設美麗生態惠州。
“與河流相比,湖泊水庫水域較為封閉、水體交換能力較弱、水環境容量有限、水體自凈能力和自我修復能力較弱,湖庫生態平衡易受到人類活動干擾。”市人大代表譚鎮認為,建立湖長制是在河長制全面推進基礎上的必要補充和進一步延伸,“雙制”相輔相成。可根據每個湖泊水庫不同水環境現狀因湖施策,做到“一湖一策”。
將科學編制“一湖一策”方案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提出到今年底前在湖泊全面建立湖長制,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市水務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去年,我市印發實施《惠州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其中包含了湖泊和水庫。目前,我市境內所有河湖基本全面建立河長制,構建完成了市、縣、鎮、村四級河長制組織體系。同時,在此基礎上,采取了一系列保護水生態、整治河道、消除黑臭水體等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接下來,我市將按照中央和省的統一部署,在前階段推行河長制的基礎上,落實好實施湖長制的各項工作,并以湖泊為單元,科學編制“一湖一策”方案,嚴格湖泊水域的空間管控,推動湖長制在惠州落地生根。同時,進一步優化“一河一策”實施方案,大力開展水環境綜合治理,讓河湖管理見實效,努力實現“河暢、水清、堤固、岸綠、景美”的總目標,助力惠州建設綠色化現代山水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