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河長制工作落到實處,著力打造河長制升級版,近日,景德鎮市結合實際,細化措施,健全和完善系列制度,強化治水責任,建立長效機制,促進全市水生態環境持續向好,河湖健康得到有效保障,更好地服務于“雙創雙修”工作,打造一座與世界對話的城市、建設“富裕美麗幸福江西”的景德鎮樣本。
景德鎮市河長辦修訂并印發了河長制市級會議制度、信息工作制度、工作督辦制度、考核問責辦法、工作督察制度等五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召開市級總河長會議、市級河長會議、市級責任單位聯席會議、市級責任單位聯絡人會議的程序,明確了河長制工作信息公開、信息通報、信息共享、信息報送的內容、方式、范圍和頻次,細化了工作協調、督察督辦、考核問責等全方位的工作責任,形成了較為完整的責任體系并分解落實到各相關責任單位和具體人員。
景德鎮市河長制工作系列制度的出臺,構建了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了堅強的制度保障,將更加規范高效地推進全市河長制工作,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