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洛陽市流域水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制度》(下稱《制度》)。根據《制度》,我市將建立流域水污染防治聯防聯控“七統一”工作制度,打破行政區界限,形成治水合力,預防和解決流域突出水環境問題。
“七統一”工作制度是指統一監測體系、統一水量調配、統一信息共享、統一規范治理、統一環境監管、統一應急預警、統一聯動執法。
其中,在統一監測體系方面,市環保部門同市水利部門負責共同制定流域統一監測方法,統籌水質監測點位和水文監測站點的位置設置,實現水環境質量監測體系的統籌銜接。在統一信息共享方面,我市要構建水環境管理信息共享平臺,實現水質監測信息、污染源監管信息、水文水資源信息等跨界多部門信息互通共享。
在統一規范治理方面,我市將深化跨界重點河流污染整治,各縣(市)區要落實“上下游聯動治污”原則,加大對跨界河流的污染綜合整治力度,對主要污染河段實施控源減污、節水及再生水利用等措施,確保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此外,我市將建立健全流域水污染監測預警體系,建立綜合應急指揮體系,確保出現突發水污染事件時能在第一時間開展應急處置。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聯合督查,查處重點污染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和環境違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