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長制,堅持問題導向,有助于打破行政區劃、部門界限,提高工作效率,是加強河湖管理非常好的舉措。”全國人大代表、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副總工程師郭軍說,“但在推行過程中,一定要完善長效機制,確保河長制真正實現‘河長治’。”

人大代表郭軍
河流水環境是一個綜合體,治水靠一個部門單打獨斗不行,必須統籌上下游、左右岸系統治理。郭軍說,黨政首長要利用河長制的新制度,破除體制頑疾,引導各部門打破“一畝三分地”的思維定勢,建立部門間良性溝通協調機制,出現問題和矛盾時,要有科學、系統的解決方式、方法,通過有效合作,形成最大合力。
河長制邁出了從“部門制”向“首長制”關鍵一步,體現了政府的高度重視。郭軍說,但需要看到,在方案出臺、責任明確后,河長制真正實施起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同時,河長也將面臨新問題、新難題,如何確保河長制不是一時,而是可持續的,需要在實踐中摸索經驗,建立長效機制,還應將河長制納入水污染防治法,使其具有法律的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