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迎來建國66周年,其間半數時間以上,日中兩國間在環保等諸多領域展開了形式多樣的合作。自1997年起我致力于日中環境合作事業,見證了兩國環境領域合作的大事件。日中兩國是一衣帶水的鄰國,盡管近年來兩國關系復雜多變,但眾所周知,日中早已建立起友好合作關系。為兩國環保事業搭建橋梁,本文列舉了我親身經歷、近10年來兩國政府在水污染防治領域的合作成果。
戰略互惠關系擴大至水污染防治合作領域
2006年10月,安倍晉三就任首相后閃電訪華,被稱為“破冰之旅”,兩國首腦會談為構建戰略互惠關系打下良好基礎,在日中關系穩健發展的勢頭之下,同年12月日本環境省與當時的中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為強化中國水污染防治,建立起日中共同研究項目,兩國環境部長還就今后中國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達成一致。在此次的共同研究中,創建了日中聯合專家小組,2007年2月至10月期間巡回中國6省,對重要水域的水污染防治現狀及課題進行實地考察。通過考察,發現小城鎮及農村存在的潛在排污量很大,需加緊對其進行治理的課題浮出水面。
日中合作重點防治小城鎮及農村水污染
2008年5月時任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日之際,日中兩國環境部長簽署了《關于合作實施小城鎮分散型污水處理示范項目的備忘錄》,就實施示范項目達成一致。該項合作歷時4年,在中國條件各異的小城鎮及農村進行“可持續發展”的生活污水處理示范項目。這里強調的“可持續發展”是指,在建筑成本較少、維修管理相對容易的情況下,以控制運營成本,長久使用下去為目標。鄉鎮政府的稅收能力較低,無法承擔高額的建設費用,即便有能力承擔,有沒有負責維修管理的技術人員、能不能承高額的人工費,都是我們面臨的現實問題。由于承擔使用費用的農民收入較低,因此要有別于城市建設、因地制宜地推進農村、小城鎮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管理維修如果不能順利進行,建設幾年后將面臨無法使用的問題,那相關設施的建設也失去意義。此次合作在江蘇省、云南省、黑龍江省、河北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及重慶市6個地區的小城鎮及農村、建立9個污水處理示范基地、證實了在中國境內普及的可能性。在重慶參照示范項目建成的污水處理設施有500處以上、在江蘇省則超過了1000處。
建議污水中氮與磷的總量減排
始于2006年的“十一五”規劃明確規定了削減污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10%,,即便這樣仍不能期待完全改善水質量,還需要實施削減氮及磷等水污染物的強有力措施。在日本上世紀90年代,有過限制氮及磷等污染物排放總量的經驗,為了將其也列入“十二五”規劃中,兩國專家小組開始就削減氮及磷排放總量進行日中共同研究項目,研究過程及成果成為“十二五”規劃中提出實施氨氮總量減排的重要參考資料。
著手起草農村水污染防治政策建議書
目前,基于迄今為止日中兩國合作的成果及日本現有的經驗技術,自2014年日本國際協力機構(JICA)與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攜手,開始組織實施農村污水處理技術系統及管理體系構建項目,正著手起草農村水污染防治政策及相關技術規范的建議書。為了讓現有的示范項目扎根中國,建立防治水污染的政策體系及出臺相關技術規范不可或缺。
今年6月日本環境省與中國環保部之間,就中國防治水污染中殘留的最大課題——防治畜禽養殖污染的領域也開啟了新的合作。9月我參加的中日專家小組在山東及河南進行實地調研。今后,通過防治政策和技術建議以及示范項目實施,攻克最后一道難關。
綜上所述,日中水污染防治合作的特征,乃是立足于中國政府最需要的領域,并戰略性地把所獲得的成果傳承到下一個合作中去。我通過兩國間的合作看到,日本擁有的是“值得信賴技術”和“高度的環保意識”。如果中國能夠攻克這兩個難關,那么環境改善指日可待。 (作者是公益財團法人 地球環境戰略研究機關(IGES)中日合作項目辦主任 小柳秀明)